
2026年7月27日至29日,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业车辆标委会”)在安徽省合肥市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智能网联数据分类分级》和行业标准《叉车 操作权限信息采集装置》(送审稿)专家审定会。参加会议的有工业车辆标委会部分委员、行业专家以及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共29个单位35名代表。

审定会由工业车辆标委会秘书长赵春晖主持。在会议开幕式上,会议承办单位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毕胜首先致了欢迎辞;随后,赵春晖秘书长对上述两项标准送审稿的审定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保证标准的规范性;二是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三是要保证标准的先进性。
在标准送审稿审定环节,与会专家在听取了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智能网联数据分类分级》和行业标准《叉车 操作权限信息采集装置》的制定过程和主要技术内容等的介绍后,对上述两项标准送审稿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定,审定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会专家本着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了上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定。
本次会议在全体与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在会议承办单位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地完成预定任务。

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智能网联数据分类分级》为我国首次制定。标准规定了智能网联数据分类分级的原则、方法和流程,并给出了分类分级示例,为配合非道路设备的监管,规范数据使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叉车操作权限信息采集装置是验证操作者操作权限的装置。其通过采集叉车操作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和/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以进行叉车操作授权,并能进行信息验证、管理和存储,是叉车在使用阶段进行安全监控的关键设备,因此其产品质量备受关注。
上述两项标准的制定,将填补国内标准的空白,对于高效管理工业车辆智能网联数据,保障数据与信息安全,规范操作权限信息采集装置的设计、制造与检验,进一步提升工业车辆使用的安全性,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工业车辆向智能化和数字化等方向发展,配合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次会议的召开,为按时完成上述两项标准的制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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